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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发展党员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8  分享到:

海勃湾区发展党员流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海勃湾区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如下:

1、申请:要求入党的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存档材料:手写入党申请书(附件1)。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研究能否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注: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提名)需经支部党员大会半数以上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存档材料:支部大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应记录在党支部活动记录册上)

3、定期考察: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存档材料: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2份)及考察情况。(附件2)

4、确定为发展党员重点培养对象:经过一年培养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有关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存档材料:支委会会议记录(应记录在党支部活动记录册上);发展党员重点培养对象表。

5、政治审查:党组织要对其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及成人子女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入党。存档材料:政审函调证明。(附件3)

6、重点培养对象公示:党组织在进行政治审查的同时,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存档材料:发展党员培养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党员群众座谈会的会议记录。(应记录在党支部活动记录册上)

7、党课培训:党组织在接收发展对象入党前,要对其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入党教材》等。存档材料:学习心得一份。

8、转预备前预审推荐:对发展对象的各项材料进行预审,对符合条件的,收集整理后报区一级党委管理的基层党委进行审核。由区一级基层党委分配发展党员名额。

9、确定为预备党员: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应有一半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同意才能确定为中共预备党员,支部书记签字、支部盖章。存档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表决票(见附件5);(应记录在党支部活动记录册上)

10、预备党员公示:在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存档材料:关于拟吸收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见附件6)。

11、谈话考察:公示结束后,基层党(工)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并进行考察,考察后,召开党委会,在听取谈话人的汇报意见后,集体讨论审批。(入党志愿书谈话栏)

12、集中宣誓:基层党(工)委要组织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接受党组织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

13、申请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党组织要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存档材料:预备党员思想汇报(见附件7);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见附件8);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见附件9);关于XX同志为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见附件10);基层党(工)委转正通知(见附件11)。

说明: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党员重点培养对象两年后,通过支部大会转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确认其为预备党员的那一天算起。到期转正、如遇特殊情况可延期一年转正。党员的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附件: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

     3、入党函调证明

     4、发展党员培养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5、 同意转为预备党员表决票

     6、关于拟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7、预备党员思想汇报

     8、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9、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10、关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11、中共×××委员会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的通知

     12、2014年×××单位党员发展情况统计(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