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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党员和选民的一封信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5  分享到:

致全市广大党员和选民的一封信

(参考稿)

全体广大党员和选民:

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程序正在全面开展。希望广大党员和选民从严要求自己,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客观公正的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积极有序参与换届工作。

一、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目标

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对本次换届高度重视,按照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真正把符合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本领过硬、协调能力过硬、服务水平过硬、作风品行过硬的“五个过硬”人员选拔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选优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结构得到优化,村(社区)管理机制、配套组织、自治机制等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已实施的前期筹备工作

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公平公正且平稳有序推进,市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安排各区委、市直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前期筹备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全面分析研判村(社区)班子工作情况、班子成员的公信度和选举思想动态,摸清了各村(社区)户数、人口基本情况,以及家族、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等可能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的情况,全力做到提前化解矛盾、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广大党员和选民权益。二是制定详尽工作方案。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市、区两级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三是严格任期审计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村(社区)财务清理和“两委”班子成员任期审计工作,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审计结果,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干部“清白”离任,群众“明白”选举。

三、关于换届选举时间安排

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18年4月启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6月底前完成;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按照任期届满即启动,9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按“两推一选”的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直接选举比例不低于20%。

四、请配合做好党员动员和选民登记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社区)人口流动实际,各区研究制定了党员动员和选民登记的具体办法,全力维护党员和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对组织关系和户籍在本村(社区)且长期在本村(社区)居住的党员和村(居)民,要通过集中办理、上门入户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2)对组织关系在本村(社区)、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户籍在本村(社区)、不在本村(社区)居住或外出务工经商但表示参加选举的村(居)民,要通过公告、电话和信函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动员他们返乡投票或委托投票;(3)对户籍不在本村(社区),在本村(社区)居住或者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本人申请参加村(居)委会选举的,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4)对户籍在本村(社区)、不在本村(社区)居住,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和长期外出无法取得联系的村(居)民,公示5日无异议后,不登记为选民;(5)对村民委员会名称已改为社区居委会,但居民户籍仍为农村户籍且尚未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换届选举;(6)对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可探索按居民居住户籍进行选民登记。

五、关于候选人资格条件

村级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一般应不超过60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习,特别优秀的,年龄和学习条件可适当放宽。“两委”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依法明确和细化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要优先推选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发展本领过硬,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带领群众共创美好生活;(三)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四)服务水平过硬,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五)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品行端正、自身形象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一)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二)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三)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有关规定不宜提名,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五)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六)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七)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八)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九)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十)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

六、关于配强“两委”班子的倡议

村级组织方面,从着眼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区发展需要角度考虑,以注重从现任村干部中择优留任一批;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的大学毕业生中引一批;注重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二线或退休的公职人员回请一批;注重从大学生村官、复原退伍军人、村医村教中选拔一批;注重从后备干部、党员中心户、致富带头人中充实一批;注重从驻村包村干部中选拔一批六个一批重要思路为指导,要打破地域、行业、城乡、身份界限,不断拓宽村干部来源渠道。

要把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推进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作为农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衡量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中的头等大事。

要强化选人举措。一是依事择优人。全面推行先晒业绩、后绘蓝图、再选书记的做法。开展村级组织班子和党组织书记任期承诺考核,公开“晾晒”上届党组织书记“任期承诺”兑现情况或者三年来主要业绩,接受群众监督;指导各村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目标,科学制定今后三至五年村级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组织候选人围绕目标任务开展竞职陈述、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等活动,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人当官”引导到“选人干事”上来,引导现任优秀党组织书记积极参与竞选。二是谈心谈话人。加强对有竞选意愿、在村或不在村、所有符合条件的党员候选人的教育引导,通过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亲自与其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做深入细致、切合实际、感人肺腑的思想政治工作,打动其心扉,鼓励其主动参选;通过组织出面,打消参选者顾虑、解除后顾之忧、激发参选热情,为竞职者承诺用事业、感情和适当的待遇留人选人。对拟推选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后备人选,可通过教育培训、结对培养、实践锻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培养,为成功当选打牢基础。三是定向访查人。分级精准建立完善优秀本土人才名录,做到村有名单、镇(街道)有名册、区有人才库,根据名录“按图索骥”,定向寻请;深入梳理从本村走出去的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本土本地的大学毕业生等党员人才,细致排查曾在本地区经商办企业、对农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员企业家,登门拜访、三顾回请;可运用“口口相传、以才引才”等方式,区镇(街道)领导发动自己的同学、老乡、好友、亲戚等查找推荐合适的党组织书记候选人,筛选确定后专程约见邀请。四是广开渠道人。通过媒体发布消息、座谈联谊、搭建创业平台、举办专题活动、电话联系、微信私聊、主动帮助解决本人及家庭实际困难等多种方式,想方设法吸引优秀人才回村担任党组织书记。鼓励各实施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公开选拔项目,提倡出台专门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回村任职、回乡创业、争当书记。五是下派干部人。对整体贫困、党组织软弱涣散、集体经济匮乏、矛盾隐患较多、后备人才缺乏的村,注重从市和区直属部门、镇(街道)机关驻村包村干部中,直接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用12个任期的努力工作,“手把手教”“一帮一带”,着力破解“选人难”问题。对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的,可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跨村任(兼)职。

提供选人保障一是丰富保障手段。充分运用现有政策落实好基层各项基础保障;要探索定期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体检等多种关怀方式。同时要严格落实符合条件的离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享受对应的离任补贴。二是提升经济待遇。严格按照上年度农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标准,全面提高和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2018年每人至少要达到23218/年。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按照不高于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1.5倍标准发放基本报酬。要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探索将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与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现金收益股份制挂钩,切实提高绩效报酬保障水平。三是拓宽发展空间。结合镇机构改革实际和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镇机关公务员、招聘镇事业编制人员和给予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等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定期评选表彰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注重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重、支持、关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四是完善配套制度。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任期目标承诺、辞职承诺和廉政承诺等制度,细化“星级党组织及书记”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落实绩效报酬和其他待遇措施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述职评议、谈心谈话和追责问责制度,加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着力构建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权力制衡。

提高兼职比例一是大力推“一肩挑”。综合考虑辖区面积、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需要等因素,因地制宜依法大幅度提高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地处偏远、工作量较小、人口不足300人的农区村,以及村委会主任无合适人选、党组织书记领带能力强的村,原则上均要通过法定程序选党组织书记为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增选1名兼职副书记,加强村级党务工作力量。二是实施“交叉任职”。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比例,引导、鼓励和支持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委会成员;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经济合作社、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把村党组织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引导、鼓励和支持“两委”班子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兼职,共青团、妇女、民兵等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均可由村“两委”成员兼任。大力提高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

社区组织方面,把政治素质较高、理想信念坚定、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群众,推选为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下派人员、社会工作者、民生志愿者、复员退伍军人等,通过选举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广大党员和选民朋友,从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促进发展、有利于保持稳定出发,在尊重干部群众选举意愿、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我们提倡党组织书记与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居)“两委”委员交叉任职。

七、广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换届纪律

纪律严则风气正,风气正则事业兴,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党章党规为镜,不忘初心,不折不扣落实好换届纪律要求,做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的表率。

我们相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定能和我们一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一定能选出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带头人,共同建设乌海更加美好的明天。